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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

花16億徵地 把農田還給河道

斯凱恩河道復原完工,河邊出現釣客。 記者陳瑞源/攝影
丹麥面對地層下陷,不惜砸下重金徵收私人農地,將全區「復原」成數百年前的樣貌。
丹麥第一大河斯凱恩(Skjern)流域,因60年代農地拓展迅速,斯凱恩河下游被截彎取直用於灌溉,耕種30年後出現地層下陷、土壤鹽化的警訊,引起丹麥國會正視大自然反撲的力道,決議向各界公開徵詢意見,尋求解決方案。
公開徵詢2個月,收到約50份計畫書,但包括政府官員、環保團體、政黨都不約而同提出,希望將斯凱恩流域復育成原始的生態樣貌。
丹麥國會通過3億元丹麥克朗(約16.5億台幣)的預算,丹麥環境部自然資源處科長詹森(Soren Mark Jensen)指出,經費主要用於購買土地,包括徵收斯凱恩流域內2200公頃私人農地,另外在區外購買1100公頃可耕地,用於徵收協商過程中與被徵收農民交換配地,徵收作業花了25年完成。
2002年,當年被截彎取直的斯凱恩河道復原完工,並透過人工培育原始物種,歷經10年,現在候鳥、水獺回來了,草原上有野馬與牧牛,河邊的釣客也清楚說明水中生態已經復育。
雖然海岸線的復育徵收了農地,詹森強調,「這塊土地原先就是這樣,斯凱恩河在冰河時期就已經存在,我們做的只是『還原』。」
所有的民生用水都取自地下水,丹麥的管理方式值得地層下陷嚴重的台灣借鏡。
丹麥保護地下水的措施,起源於1926年,通過第一部保護地下水源的法律,之後持續推動水資源規劃,監督並改善地下水的保護措施;1994年,丹麥嚴格限制農藥使用,地下水井周圍100至300公尺之內不得使用化學肥料。
從源頭管制汙染源,丹麥的自來水處理廠工作相對單純,丹麥環境部自然資源處副處長霍爾(Mikkel Hall)表示,抽取的地下水可直接飲用,僅有鐵、礦物質味道,經過曝氣、物理吸附後即可直接供水。
至於地下水的使用量,霍爾指出,政府依據歷年地下水位、使用量、補給量,核定每個區域的年度可抽取水總量,確保地下水不會超抽。
霍爾說,水利機關透過鑽探、透地雷達等技術,對地下水脈的了解非常透徹,並長期偵測地下水位與水質,對於地下水變化至少預估30至40年,以免任何錯誤估算造成地層下陷或水源污染。
【2014/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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