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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營業秘密法不能說的秘密

◎ 葉玟妤
商業間諜有什麼防範之道?為了防止離職員工帶走機密資料,帶槍投靠勁敵,最常見的就是企業在契約中使用嚴厲的競業條款,輔以巨額的違約金,產生嚇阻作用;但新東家也見招拆招,為要挖角的員工付違約金,並協助後續的法律官司;舊東家、勞方、新東家這三方糾葛的戲碼,不斷地上演著。
在這個遊戲規則中,企業比較難突破的問題是「保密」這個要件,因為中、低階員工容易落實保密,但對高階主管反而是難以控制他們的機密層級;高階主管因為職務上容易掌握到企業的關鍵技術,往往成為競爭對手挖角對象;這形成了一個奇特的弔詭現象:偷不到的一層又一層地鎖起來,偷得到卻不上鎖;外賊易躲,內鬼難防,這可能是所有企業的痛。
筆者在十年前整理出常見的營業秘密糾紛模式,隨著科技的發展,企業對於電腦、資訊、資安的問題愈來愈重視,十年來的商業間諜案件,手法也推陳出新,例如此次涉案的聯發科員工,為了不留下電子拷貝痕跡,不使用硬諜儲存,而是以列印方式,將圖文陸續印出帶出公司,降低疑慮,然而最終仍然是商業間諜的行為。
營業秘密法從立法以來,只有民事責任,為了因應日新月異的營業秘密犯罪問題,立法院在一○二年修正營業秘密法,加入了刑事責任的條文。巨額的違約金加上嚴刑峻法,為何仍然阻擋不了層出不窮的商業間諜事件?威脅與利誘哪個有效?或許童話故事中北風與太陽的寓言,早就告訴了我們答案。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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