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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政府沒公信力 只好「私刑」拒買

【聯合報╱李復甸/文大法研所教授、律師(台北市)】
2014.10.15 02:04 am

半年來,台灣民眾恐慌於「食油」危機。尤其最近頂新味全集團的劣質豬油事件,幾乎把全台的食用油市場都整翻了,據說還有後續。政府反應遲鈍,卻只會暴跳如雷。然而,全民累積的憤怒情緒,早已成為類於私刑的杯葛拒買,怒潮已經一發不可收拾。從各縣市政府、公私立學校到產業聯合會分別發起連署、宣誓抵制頂新味全產品,連中央首長都加入拒買行列。

有人說台灣投資只是魏家資產十分之一,沒在怕;有人說不要殃及無辜的投資大眾。可是從頂新與味全集團的投資背景以觀,大量使用租稅避風港僑外資公司為投資人,這些公司的董監事幾乎清一色的魏家成員。重重交互投資,非但避節國稅,也在意圖逃避企業經營者的製造商責任,其惡質心態確實可議。

從法理言,企業責任該由政府行政機關及法院來偵查審判,至少要給當事人一個辯解說明的機會,杯葛行動不該是一個成熟法治社會該有的暴力行為,孰令致之?

行政單位輕忽、怠惰、欠缺橫向聯繫,事情沒鬧大,就說:「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從不見有人說:「積極蒐證,偵辦到底。」事情鬧大了,就成立一個特別辦公室,從總統到行政院帶領八九個部會都攏進去,既不是打群架招那麼幫兄弟來幹嘛?公共行政的原則不是分層負責嗎?丙吉問牛的老故事,政府大員們該不陌生。宰相該做的事,也只不過「歲竟奏行賞罰而已」。政府欠缺的是執行力與公信力,該努力建立一個「勇於負責、依法行政的循吏政治」,總統怎能帶頭幹地方縣市政府工商管理局的工作?這種作法不叫負責,這是紊亂行政體制。

食油問題舉國關切,政府急得大喊嚴懲重罰,問題不在事情鬧大了,再高喊處罰,杜漸於微,事無大小,違法一定受到強制。必須在政府正常程序中做到一切依法行政。食油發現有問題了,重罰。那豬肉呢?黃豆呢?稻米呢?麵粉呢?蔬菜呢?豬油可以自己搾,豬能自己養嗎?我們必須確保政府的公信力。

宵小不在乎政府,百姓不信任政府。政府不能滿足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時,私刑就有它存在的正當性。

出處:
http://udn.com/NEWS/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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