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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德國傳統婚姻落伍了

德國聯邦統計局最新公布一項關於「家庭」的數據,三分之一的德國家庭已不再是傳統模式,全國約兩成是單親家庭,未婚同居家庭數量在過去廿年增加一倍,兩年前就有三成五年輕人覺得「婚姻」早已退流行,「傳統家庭」的觀念早在變化中。
單親家庭、同性戀家庭等異於傳統的組合,在許多國家都出現成長趨勢。德國有上萬名小孩從小生長的家庭,雙親都是同性,首都柏林的單親家庭數量達三分之一,東德地區仍維持父母雙親及小孩俱在的傳統家庭只有一半左右。
專家說,兩年前的一項調查便顯示,德國年輕人約有一成表明不想有小孩;丹麥則有精子銀行為不想要另一半、只想有小孩的女性圓夢;過去幾年,因為懷孕而決定結婚是挺常見的情況,如今,全球越來越多小孩成長於單親或雙親只同居、不結婚的家庭。
前陣子世界各地主教聚集羅馬教廷開會,主題就是「家庭」,雖然會議結論對同性戀、離婚等議題未出現革命性變化,讓不少同志團體失望,但如同一位教會人員分析,教廷願意將這些議題搬上台面討論,已是一大進展。
法國去年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及明定同性戀者可收養小孩等法令,過程中支持和反對的團體都上街遊行甚至爆發衝突,還被不少專家認為是造成法國社會分裂的關鍵法案,到最近都還看得到反對此法的團體上街遊行,卻無法改變去年施行後就有數千對同志登記結婚的事實。
就連禁止同性婚姻的義大利,首都羅馬市長最近都不顧抗議聲浪,公開在市政廳為同志證婚。只能說,婚姻、家庭結構的概念,已越來越沒有固定模式。
有些國家,同性戀者被發現恐被處死或丟石頭,有些國家對同志接受程度有別,也有些國家多數民眾都有同志朋友或同事,早已視為平常。地球上本來就存在諸多不同面貌。

出處:
http://udn.com/NEWS/WORLD/WOR4/9017472.shtml

1 則留言:

  1. 歐洲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後
    www.txlyd.net/2014-02-03-08-09-47/64-2014-02-07-08-52-18
    a. 荷蘭於2001年使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時亦向賣淫、吸食大麻、多妻與亂倫中門大開。更多人試行同性戀。該國人士合法進行性行為的年齡為12歲。孩童賣淫、性病問題嚴重;該國甚至曾經容許合法人獸交
    b. 瑞典於1994年接納同性結合,現在更容許同一家庭內兄弟姊妹合法結婚。傳統婚姻已蕩然無存,同居、分手成為常態。目前自由派政客正在爭取多妻合法化。
    c. 挪威於1993年接納同性結合,傳統婚姻自此瓦解。該國有五成出生嬰兒其父母並未結婚。在諾德蘭,八成頭胎孩子的父母並未結婚。
    d. 丹麥於1989年接納同性結合,現在不僅同性之間有性行為被視為正常,學校甚至教導孩子接受異常性行為。2004年,丹麥教育局制作一套初中性教育CD,內容講及人獸交、嗜糞等行為。因家長投訴,CD被禁。但一名丹麥官員將CD上載個人網頁,讓訪客免費下載。一名男子將CD內容下載到許多台筆記薄型計算機上,在公眾廣場向青少年人展示。
    2006年有報告指,丹麥已成為歐洲人進行人獸交的聖地。同性婚姻倡導者口號說:「二人相愛,為所欲為」。現在相愛者也可換成動物。
    e. 葡萄牙於2001年接受同性戀結合,現在連多人結合亦合法化,而自決結婚年齡則下降至1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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