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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企業社會責任與利他


執筆人:薛富井 國立臺北大學校長

從世界各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歷程觀察,可以發現企業有不同層次的實踐標準,除了遵守法規的基本要求外,有的企業秉持道德良知已超越了利害關係者的期待。

過去數十年來,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已有許多國際性或區域性的專業團體擬定相關的指南和行為準則,其中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所制訂出的永續報告綱領架構,更是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國際共同語言。

我國金管會於二○一四年九月宣布,上市櫃食品業、金融業、化學工業及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一百億元以上公司,應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國內的食安風暴席捲至今,橫跨產業上、中、下游的整個供應鍊,似乎都存在著重大的風險,我們看到了許多檢討的措施,包括政府應如何有效建立監管機制,以及公司應如何強化自身風險控管以作為後盾。

此時,讓我們想起了儒家倫理思想的基本精神,特別是五常「仁義禮智信」,在現代的經營管理中應該扮演之角色。在亞洲地區有許多家族企業,甚或跨國企業,均善於應用儒家治國的精神與文化,作為經營管理之道。從經營角度而言,五常不僅是倫理之道,亦可作為企業善盡其社會責任之良好根基。

仁是儒家思想的中心,代表友愛與互助,本此精神,企業應具有服務社會的理想,將公司的發展策略繫於仁愛之德,並且施予廣大的眾生。儒家精神講究的義,是企業經營的另一種道德規範,在義的內涵與要義裡,企業能達到義利合一以及義利和諧,換言之,企業的利潤與企業社會責任均能兼顧。

禮則代表對於典章制度與法律規範的遵循,企業藉由謹守分寸,同時保障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智代表擁有明確判斷是非之心,反映在企業經營上,領導人的抉擇更必須以正念而非邪念,作為決策。

信是立業根本,人無信不立,企業必須以信為本,誠實不欺,塑造企業自己的信譽。企業如果善於運用儒家的五常思想,並內化為企業倫理的核心,相信必能使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同時兼顧了社會責任以及社會大眾的長遠利益。

在日本有「經營之聖」美譽的稻盛和夫白手起家,培育了二個世界五百強的日本企業,京瓷和第二電電(KDDI),二○一○年受日本政府之託,擔任申請破產保護的日本航空公司之會長,二○一三年重整成功後退出經營。

稻盛和夫的思想常常貫穿宇宙與人生的諸法實相,包括欲望與煩惱、命運與因果等各面向的思考,他的「敬天」代表良知;「愛人」代表為他人服務,亦即利他。稻盛常常強調企業必須按照良知與良心做事,雖然從凡人的眼光來看,他是一位卓越的企業家,但是對他自己本人而言,他認為人生是一個專門為心的修行而設的道場,成功有時也是一種苦難。

一九九七年稻盛和夫在京都臨濟宗的圓福寺出家修行數月,磨鍊和淨化心靈。稻盛的企業經營哲學植根於佛法利他,作為商業道德的準繩,他在利他中完成自我和他人的圓滿與解脫。

佛法不離世間法,印光大師教導眾生「敦倫盡分,閑邪存誠」,企業若能盡到應有之職責與本分,就可促成社會安定。企業亦必須防備不正的思想與行為,守護著真誠的存心,進而關照到眾生。菩薩因地發心,進而提升自己並達到自他解脫。企業若積極實踐利他的作為,善盡其社會責任,最終的結果不也提升了企業的信譽形象和企業價值嗎?

出處: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37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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