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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化療時間和治療目標(上)


文/曹朝榮

吳女士,五十二歲,肺腺癌第四期併骨轉移,基因檢測癌細胞具上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突變,服用第一線標靶藥物艾瑞莎後,肋膜積水消失,肺部腫瘤大幅縮小,下背痛也完全緩解,血液內腫瘤指標也降至正常範圍,每天一顆標靶藥,就能享受一般生活。一年半後,下背部疼痛復發,肺部腫瘤逐漸變大,腫瘤指標也再爬升,由於癌細胞出現對標靶藥物的抗癌性,疾病惡化。

接著吳女士接受四個循環的化學治療及得舒緩和妥復克兩種標靶藥,每一類治療的效果僅有三、四個月,再次接受肺部腫瘤切片檢體的基因檢測發現其EGFR基因新增T790M的點突變,醫師建議下,她參加新藥臨床試驗服用第三代標靶藥劑AZD9291,半年後,肺癌仍持續惡化。

第二線化學治療,每三周進行一次,肺癌再次得以控制,治療近一年,疾病趨穩定。治療似乎沒有殘留任何副作用或對日常生活造成困擾,然而持續每三周一次回診、接受門診化學治療,等待各種檢查結果變成一種煎熬。沒有限期的回診,吳女士不免疑惑:「別人的化學治療都有固定療程,我的治療要打到何時才能停?」。

像吳女士一樣心情的患者大有人在,罹患癌症已是生命打擊,往後人生更須與醫院、醫療團隊為伍,定時回診、檢查,接受無法預期何時結束的抗癌治療,生活因此變得沉重。

抗癌,醫療固然不可少,而驅使我們活下去的那股韌性、堅毅更顯重要。治療癌症的療程和時間常與治療目標設定有密切關聯。癌症治療目標,依疾病種類、疾病侵犯嚴重度,病患年齡、身體狀況、主要器官功能、同時合併的共病、病人價值觀及社會支持系統等,概分為治癒和不可治癒,而初始目標,會隨著治療進展調整,不少時候起先以為可痊癒,經治療必需更務實變更治療目標。

(作者為柳營奇美醫院榮譽院長)

出處: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37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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