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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變身「供給合作社」立案 身障叫賣可合法

本報廿三日獨家報導街頭賣愛心商品的身障者共生團體,日前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社會局輔導,可望以「供給合作社」立案,成為合法的團體了。
本報記者日前直擊,在新北板橋,有位陳老闆集合街頭販賣愛心商品的身障者,組成「大家庭」,以仿公司組織,批貨供他們販售,並提供住宿,每日透過盤點商品方式與身障者五五拆帳,引發討論。
勞工局表示,依據愛心商品的「大家庭」型態,建議陳姓負責人以「供給合作社」形式立案,並轉介到社會局輔導;社會局表示,合作社以平等為原則,每名社員既是老闆也是員工,勞資並無雇傭關係,不需繳納營業所得稅。
新北市政府與陳姓負責人達成共識,往後進貨的商品種類,需與社員共同討論,不可單獨決定。陳老闆表示,他樂意接受。
社會局解釋,由於身障者成員大多有低收入戶資格,健保費全免,如果想投勞保,可加入批發零售工會;勞保提供身障者職災給付及退休金。
社會局指出,合作社組織,每人各有一票,「共同決定」合作社內的所有事物,「共享」合作社的盈餘,往後,陳姓負責人不可自行決定進貨商品的種類,「五五拆帳」方式也將改變。
社會局說,依合作法規定,合作社盈餘扣除進貨成本、宿舍租金等必要成本,剩下盈餘百分之十作公積金、百分之五為公益金、百分之十為理事、技術人員酬勞金,其餘平均分給每個社員。
陳老闆表示,他期望脫離地下組織很久了,會將社會局的提議轉達給社員,共同討論,現在只擔心投保勞保會影響低收入戶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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