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 回目錄 ]

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我是被綁架來的

最近2年跑了幾趟大陸,多半是前往參加兩岸論壇,並發表演講,發現大陸各地方政府仍舊積極在對台招商。最有趣的是最近一次參加江蘇淮安市的台商論壇,在台上參與討論的兩位台商負責人竟然表示,他們是被地方領導的熱誠綁架而來。
其中一位說,他是被書記綁架來吃小龍蝦,終於被逼出一個產業來。另外一位則說,他也是半推半就,莫名其妙的被各級領導的熱情逼到淮安,並盛讚這些人員能站在企業的角度思考,非常開明,也不會領導一換,所承諾的事項就沒有了。
這兩位負責人都說,剛開始,根本不知要投資什麼,但是現在投資的規模已是當初規畫的好幾倍。憑藉熱情和服務能把對淮安一無所悉的企業吸引到淮安投資,自是令人感動,也看到淮安在往「南有昆山,北有淮安」的目標挺進。
但是一家一家企業招商的方式太過辛苦,也缺乏效率,招商策略可能要做若干程度的改變。過去到現在,大陸許多地方的招商模式都是先推出一些自認為是頗具吸引力的政策,然後進行招商,此種模式適合粗放型的經濟,強調免稅、保稅、退稅、選擇性徵收關稅等,一套政策適用各產業,願者上鉤。
如今大陸經濟正面臨轉型期,最近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指出,國家級經濟開發區要有4大轉變,其中之一是由同質競爭轉為差異化發展。要做到差異化發展,發展的模式就必須改弦更張,首先要確立發展的方向,選擇發展的項目或產業;其次是為不同產業規畫、訂定不同的產業政策,打造產業發展所必要的生態體系,創造群聚效應,才不致於產生「我所需要的政策,你沒有;你所提供的政策,都不是我所需要的。」的情形。
至於對台招商,應該找到合作單位,雙方共同成立推動組織,進行可行性研究,研擬合作項目、合作方式、合作時程、配套措施、單一窗口等。此種合作模式可以提高招商投資發展的有效性、避免兩岸惡性競爭,達到合作雙贏的局面。
當然,此種合作最好在兩岸ECFA架構下進行,ECFA第6條《經濟合作》第1項第(6)款「研究雙方產業合作布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重大項目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就提供了合作的法源依據。
(作者為前經建會主委、現任總統府國策顧問尹啟銘)
出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