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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 星期二

中國辛德勒 毀與譽


何曼禮

今年11月9~10日,是德國納粹「水晶之夜」反猶暴行的第77周年。時任中華民國駐奧地利總領事何鳳山給猶太人簽發了數以千計的「生命簽證」,幫助他們逃離納粹的死亡魔掌。因其非凡的人道主義、勇氣與善舉,何鳳山被以色列政府於2000年追授「國際義人」殊榮。
今年9月10日,馬總統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發布褒揚令,表揚何鳳山拯救猶太難民的人道義行,肯定他一生忠心服務國家。
何鳳山是我的父親。我代表先父接受褒揚令時,表達了何家的衷心感謝和願望︰「希望馬總統的正義行動,是國家最終能完整地還先父令譽的一大步。」因為何家在感激之餘,仍然心存諸多不安。政府今年對先父的表揚,和過去監察院針對先父所謂的貪汙和彈劾案中的一些疑團,兩者之間顯然還存在著明顯矛盾。
先父1972年擔任中華民國駐哥倫比亞大使任內,遭其部屬孫滌清指控貪汙公款300美元的到任宴會款與8塊美金的車輛檢查費。但先父從未被外交部告知孫滌清對他的指控。先父得知後,曾立即請外交部盡快調查釐清,並主動上呈一份長達25頁的詳細報告,針對各項指控提供書面反駁和證據,並附照片及一份長達16頁的清單。但外交部始終未曾回應先父的書面請求。相反地,先父還繼續在任一年,至1973年才退休。
1975年,先父退休後兩年,又是自媒體得知他被監察院因涉嫌瀆職提出彈劾。1985年,退休後第12年,先父被停職3年,並被剝奪所有退休金。先父40年忠心耿耿,正直盡責的公職生涯,以及所有心血貢獻,全然被否定。
當局以先父退休後未返台辯解作為懲處他的合法理由。但事實是,先父從1972年起,曾至少3次提供充份證據,證明他自己的清白。但監察院還是於1975年定案彈劾先父貪汙,並作出懲處。
2013年,監察院對先父被彈劾一案重新調查,結果查明這彈劾案從外交部最初開始,就有程序上失誤。然而馬秀如及李炳南兩位委員在最後報告中,卻仍然維持監察院1975年對先父的彈劾決定。兩位委員告訴媒體,他們的決定是基於先父在哥倫比亞外館任內前部屬丁慰慈參事於2000年1月30日匆忙寫給外交部長的一封潦草信。
丁慰慈寫出這封信,並向媒體胡亂指控先父,外交部不但立即發出新聞稿反駁,並向家兄何曼德院士道歉,還提供了這封信的影印本。可見馬、李兩位監察委員並未細查有關指控人的檔案。丁慰慈寫的信,刻意誹謗先父,並且信裡充斥著道聽途說。
我和已故家兄曼德十幾年來一直為洗清先父的名譽奮戰,而官方的唯一答覆,是我們必須提供新證據。然而官方卻從來沒有向何家展示,有什麼具體證據可以證明先父犯罪。
去年,我拜訪了時任監察院王建煊院長,請他解釋監察院兩位委員報告中的矛盾。他送我一篇他寫的文章:〈彈劾中國辛德勒〉,文章裡寫到: 「在生命攸關時,一張救命簽證,可能想賣多少錢都不難辦到。何鳳山對易拿的大錢不要,卻去貪區區8塊美金的車輛檢查費及不過300美元的到任宴會款。講什麼證據確鑿,也令人難以置信。」文章提到此案最關鍵問題:「各個罪狀,證據何在?」
馬總統這次代表國家發布褒揚令,已經為還先父令譽跨出了一大步。我們要求政府當局把外交部和監察院針對先父所謂的貪汙和彈劾案,包括2013年監察院對先父受彈劾一案重新調查的所有檔案,全部公開披露,使先父冤案得以澄清,並使家人的心靈得到安慰。(作者為已故外交官何鳳山之女)(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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