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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 星期六

三讀通過 人人可預立拒絕醫療


適用末期病人 極重度失智 讓生命善終


為維護病人尊嚴,立院昨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提案立委楊玉欣(中)與田秋堇(左)、邱文彥(右二)開心合照。趙元彬攝
【綜合報導】保障病患生命尊嚴大躍進!立法院昨趕在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民眾未來可先預立「醫療決定」,若病況符合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不可逆的昏迷,且經醫師、緩和醫療團隊確認病情不可逆,醫師可按預先擬好的醫療決定,選擇撤除維生器具、不灌食,讓民眾有「拒絕醫療」權利。
衛福部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專法,讓台灣病人自主權利往前邁一大步。由於該法明訂公布後3年才施行,衛福部近期將邀集醫界研議細節,也將推動試辦計劃,力求3年後可順利上路。
衛福部強調,無處罰規定是本法另一大特色,因為病人意願涉及倫理、專業判斷及個人信仰等太多不確定的變數,如果以處罰強制的方式,強迫醫師、病人或親屬完全依照法律的規定,並不適合也不利於法令的推動。所以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說,此法為減輕醫師、外界疑慮,也規定醫師若在專業上認定仍有救命機會,即使當事人或委託人已表達願放棄,仍可持續給予治療,醫師不會受罰。 

簽署時須家屬在場

《病人自主權利法》明訂,年滿20歲、心智成熟者,可向醫療機構諮詢,預立醫療決定,預立時需醫療團隊、家屬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在場;當遭遇病症末期、不可逆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病人病況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等5種狀況時,醫師須依預立醫療決定撤除維生器具,家屬、委任代理人不得反對。不過條文也規定,醫療機構或醫師,依其專業或意願,無法執行病人預立醫療決定時,「得」不施行。 

執行須經醫師判定

衛福部強調,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預立醫療決定是《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重點,須由醫療機構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於預立醫療決定上核章證明,再經公證人公證或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最後註記於全民健保IC卡,才算完成「預立醫療決定」且具有效力。
提案立法的藍委楊玉欣指出,很多癱瘓的急重症患者「賴活不如好死」,全身插管、褥瘡,被強迫跟機器綁在一起維生,對生命尊嚴造成很大傷害;新法讓民眾在具有行為能力時,選擇「拒絕醫療的權利」,讓生命善終。
楊玉欣強調,這是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法,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拒絕醫療的權利,但並非「安樂死」,因為醫療人員並沒有給病患吃毒藥、打針等積極作為;昏迷的條件也須給予醫師時間判定,須經兩位專科醫師、緩和醫療團隊判定屬不可逆的昏迷後,醫療團隊才可拔管、不灌食,絕非病人送醫後就不急救。 

有批新法不夠周延

綠委田秋堇也說,這部法絕對不是安樂死也不是協助自殺的法律,只是希望讓病人自然回歸終點,不要加工延長生命,如果法早日通過,她癱瘓的父親不需要受到這麼多痛苦,她也不需要這麼自責。
不過並非所有人都支持立法。綠委林淑芬批,她雖支持立法精神,但法條中寫「痛苦到難以忍受」時可放棄醫療,醫學上根本沒有這種定義,認為立法不周全;藍委廖國棟強調,通過此法後,醫病關係會變成互不信任,恐衍生醫療糾紛。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長朱顯光說,法條應有更多選擇,如插管一個月、使用鼻胃管經兩個月才放棄,而不是只有「要」或「不要」放棄2種選項,且需要衛福部與醫界更多討論,否則新法上路後,恐無臨床醫師敢替患者治療。 

柯P支持說服綠營

衛福部在法案初審時也持反對態度。根據衛福部委託台北大學的評估報告,結論也認為,現行已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民眾還未充分了解,不宜貿然又訂定特別法,否則會造成管制架構的混亂及對民眾衛教的困難。對於小部分不足之處,建議可以經由小幅修訂《醫療法》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增進其效益即可。
由於立法阻力,楊玉欣找上曾任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的台北市長柯文哲,柯文哲說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柯簽署後另外兩黨團也跟進,於是趕在會期最後一天通過。柯文哲昨說,當一個人生病的時候會更弱勢,華人社會通常是家族來替病人做醫療行為決定,病患沒有機會替自己做決定,此法是「爭回病人自主權」。但柯預料此法會帶給台灣醫界很大衝擊。 

病人自主 預立醫療決定流程

▼預立醫療決定
.年滿20歲心智成熟者
.向醫療機構諮商,需有醫療團隊、家屬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在場
.醫療委任代理人可為家屬、朋友
.病症末期、永久植物人及極重度失智、不可逆昏迷等,可選擇撤除維生器具
▼醫療決定成形
.醫療指示註記在健保卡
.本人隨時可改醫療指示
▼意外、疾病發生後
.需2位專科醫師判定是否符合狀態
.醫師認定後,通知緩和醫療團隊再行確認
.若符合永久植物人狀態,醫療團隊可執行拔管、不灌食
.醫師依其專業可不執行
.家屬及委任代理人不可妨害醫院或醫師依據醫療指示的作為
.醫師依指示終止病人生命,不負刑責
.自殺不在討論範圍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219/3696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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