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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名家觀點-內容,還是王道

 
趙哲聖

透過Netflix、Hulu等網路入口看影集,早就是一種美國現象;這些年台灣不遑多讓,電視產業也逐漸在網路世代中變形。透過「網域翻牆」的技術,電視棒或電視盒的規格,放在家庭空間中的電視機,似乎只剩下「軀殼」,觀眾透過電視連網,繞過了硬體,都跑到網路整合出「類電視內容」的平台,尤以大陸愛奇藝、優酷、樂視等主導的頻道入口為強,這種觀看免費網路電視方式,簡稱為OTT。
這對於原本傳統線性、繳費,綁住受眾觀賞電視的結構生態,產生動搖。電視產業如同印象畫派當時擔憂攝影技術搶了畫家飯碗一樣,非常擔心沒人要看電視了?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電視改變的結構,只是傳統靠廣告與接收方式,因為「網路化」而重組,但強而有力的內容,包含行銷、卡司、製作成本、創意等「視覺包裹」,不管接收入口怎麼變,觀眾或是這些統合平台,就會主動的將這些包裹變成為OTT裡的一個下載點。
數位化大環境與浪潮,包括行動載具、4G衝擊、非法影片載點,以及缺乏說服力的舊有收視率調查等,都綁住台灣電視產業的發展。同質一窩蜂談話和購物頻道,顯現企圖心低落的台灣電視現象,包含無線數位台內容貧乏,有線台提供選擇性少的服務,更讓觀眾寒心。
就像Uber這樣遊走規範新服務,顛覆傳統人力運輸的觀念,OTT串流電視的生態,也在合法與非法中試探運用。強調市場小而美的台灣,外在,到現在沒有一個強勢的視頻OTT平台,內在,許多節目成本低廉和抄襲,上不了檯面。
網路平台再強,沒有內容,一樣3秒鐘就被滑世代拋棄。電視不死,只是凋零,等待新型態活水注入的「新電視」,收費的Netflix將成為2016引爆因子。
(作者為開南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中國時報)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108000457-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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