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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4日 星期三

官司少犯罪更少 日本律師收入砍半

2016-04-04 04:00 聯合報 編譯陳韋廷/報導



華爾街日報報導,日本的律師正面臨一個難題:民眾不愛打官司,加上犯罪和破產案件減少,律師收入大不如前。
日本在五十年前推動一項將全國律師數量增加一倍的計畫。官員們認為,可以透過模仿西方法律制度中法院參與解決包括消費者安全及企業瀆職在內議題的方式,為社會注入活力。
但過去十年內,每年提出的民事訴訟案件數量完全沒有改變。由於犯罪率接近歷史低點且破產情形大幅下降,許多律師都在哭窮。
在大阪與合夥人經營律師事務所的坂野進一說:「收支平衡變得愈來愈困難。這是毫無疑問的。」
根據日本法律家協會提供的數據,私人律師的平均年收入從二○○六年的一千七百五十萬日圓下滑至二○一四年的九百萬日圓(約台幣兩百五十九萬元)。
坂野說,他曾打贏一場控告某家公司在水餃中使用未經授權化學藥品的官司,但經過八年訴訟所換得的報酬只有大約七十萬美元,還須跟其他十幾位律師平分。
申請就讀法學院的人數也掉到高峰時期七分之一的水準。當日本新學年於四月四日開始時,迎接新生的法學院數量將會比二○○四年引進現階段教育制度以來的任何時期都少。
廣島高等法院院長藤田耕三在協會內部通訊刊物中說道:「更少的人,尤其是較少高素質的人,來從事法律行業。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日本徹底改革法律制度,要回溯到一九九○年代初期股市與不動產市場泡沫破滅之時,而這些泡沫之所以發生一部分歸咎於不透明的法規與不正當的商業行為。
之後在二○○一年時,日本政府委員會建議成立美國式的法學院,並規定包括律師、檢察官及法官在內的法律專業人員數量必須在二○一八年前從當時的兩萬人增加到五萬人。
然而,上述師法美國的法律制度改革忽略了文化差異的因素。
坂野指出,在一個異質性社會如美國內運作的制度,不一定適合日本。日本民眾更傾向於使用較不正式的方式解決爭議,例如在主要當事人之間透過私下談判的方式。
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6812/1607150-%E5%AE%98%E5%8F%B8%E5%B0%91%E7%8A%AF%E7%BD%AA%E6%9B%B4%E5%B0%91-%E6%97%A5%E6%9C%AC%E5%BE%8B%E5%B8%AB%E6%94%B6%E5%85%A5%E7%A0%8D%E5%8D%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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