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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5日 星期五

違法注射藥物 診所翻案免停業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1.04.15 03:06 am
以「抗老化」療程聞名的安法診所,因所內醫師違法為病人注射藥物,診所被罰十五萬元,院長王桂良被停業六個月。王桂良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翻案成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王的停業處分。
安法診所是國內知名的抗老化診所,兩岸開放觀光後,陸客來台參加抗老醫療兼旅遊行程,安法診所接待不少大陸工商業界的VIP團。
判決指出,二○○五年二月到六月,安法診所的林美秀醫師以王姓等十七位病人名義,專案進口德國製的一批藥物,將病人使用後剩餘的藥物轉售,並注射在未經申請的其他病人身上。
台北市衛生局查處發現,對診所開罰十五萬元,還認為王桂良違反醫師法,將他移付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委員會決議廢止王的醫師執業執照。
王桂良提起覆審,衛生署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撤銷廢照處分,改處停業六個月。
王桂良仍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翻案成功,不必受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王桂良並不是對病患違法注射藥物的主治醫師,沒有對這些病患實施任何醫療行為,兩者間無任何醫病關係;即使這些病患可能暴露在危險中,也是林秀美醫師的醫療行為所導致。

判決指出,王桂良違反的是醫事倫理規範,與醫師法「業務上不正當行為」的要件不同,衛生署醫事覆審委員會不能對王為停業六個月的處分。

資料來源:http://www.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4&t=5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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