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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9日 星期五

兩岸和平需程序正義

 
曹興誠

近日我在公開場合指出「九二共識」無法為兩岸帶來和平,引來大陸學者質疑,問我為何改變立場?其實我對九二共識的立場從未改變。早在2012年1月15日,我就曾在《工商時報》撰文指出,九二共識真正的涵義是:「雙方都同意,中國主權是統一的,治權是分裂的,兩岸正處於內戰狀況。」既然九二共識等同於內戰宣言,馬英九講它會帶來兩岸和平,顯然邏輯不通,此為我反對九二共識的主要理由。
還有人問,說我以前是統派,現在怎麼變成獨派了?我既非獨派、也非統派,多年來我只是想建議一個「程序正義」,讓它真正能為兩岸帶來和平。什麼叫「程序正義」?它是一個和平、公開、公平的程序,可以為爭議的雙方或各方帶來裁決;而爭議者對此裁決即使不滿意,也只好接受。
我具體的建議是,由台灣修改《公民投票法》,規定當大陸要求統一時,請大陸提出明確的統一條件,而台灣即依據此條件舉辦全民公投,問台灣選民同不同意?如果通過,當然即可進行統一,如果投票未過,可以下次再來,其次數不限。
這個構想主要來自於大陸說的,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不論國民黨、民進黨也都不斷聲稱,要讓台灣人民來決定自己的前途,既然大家都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那何不直接讓台灣人民藉投票來表達他們的意願呢?
我自1996年開始,即不斷在兩岸提倡此議,聽到了許多反對的意見。首先反對的是台灣的獨派人士。他們問說,為什麼只辦統一公投,不辦獨立公投?我的答覆是,獨立公投是假議題。辦獨立公投表示台灣是被外人統治的,這並非事實。而且台灣一旦舉辦獨立公投,台灣的友邦會問,原來台灣不是獨立的國家,那誰是台灣的宗主國呢?這一來就變成自找麻煩。
獨派另一個反對理由是,統一公投的次數不限,那豈不是要投到統一為止,變成終極統一?我的答覆是,次數不限,表示統一之門永遠開放,這樣才能保持兩岸和平。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8條指出,如果「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大陸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及領土主權完整。」所以,統一公投的次數不限,即可以避免觸發大陸對台灣動武。
台灣的藍營對此程序也有意見。他們的反應都是:「大陸不會同意台灣人民公投」,一句話就將提議封殺。但當我反問,那你們講「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決定」是什麼意思呢?這些人士都默不回答。
有些藍營人士以為,我在提議台灣自己舉辦統一公投來促成統一。其實,我提議的公投,是要應大陸的要求才來舉辦的;大陸不要求,台灣自己辦統一公投會變成笑話。這就好像別人沒請我們,而我們自己決定要闖去人家家裡吃飯一樣。所以,我提議的程序裡既不贊成獨立公投,也沒有建議台灣自己舉辦統一公投。
大陸方面,我也跟不少學者交換過意見。一個反對的理由是:「主權問題不能公投」。我的答覆是,兩岸沒有主權問題,除非大陸把台灣人當成外國人。大陸既然認為台灣同胞是自己人,哪有主權問題?這也帶出了另一個議題,如果台灣決定去除了中華民國國號與憲法,改為台灣共和國,那對中國而言,台灣人就變成了外國人,以後台灣這塊地方屬於誰的?這就會發生主權爭議。大陸方面另一個普遍的想法是,如果要公投,應該由13億人一起來投。這個意見似是而非。投票的邏輯是,受到影響的人才有權投票,譬如台北市選市長,應由台北市民來投票,不是台北市民即無理由參與投票。
台灣如果被大陸統一,台灣居民生活會發生巨大變化,所以只由台灣人民來投票才對。當然,台灣如果想從中國永遠獨立出去,可能許多中國人會認為這影響到他們的權益,此時由13億人投票同意台灣獨立,就比較合理。
大陸學者普遍提出的另一個問題是,統一公投過得了嗎?我的答覆是,投票只要不作弊,雙方一定都有勝出的機會。台灣並非理想的社會,內部存在許多問題。如果大陸的統一方案讓台灣百姓相信,這些問題都能獲得解決,台灣民眾有何理由反對統一呢?(作者為真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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