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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4日 星期六

長照人力豈能替代

立法院完成《就服法》第52條文修正案,取消國際移工聘雇期滿應出境至少1天的規定,國際移工的權益保障向前邁進一步;隨後,衛福部宣布將規畫「長照役」,以彌補照護人力的缺口,如果為建構完善台灣長照體系的照護人力政策,政府在家庭照護者、國際移工、居家看護政策上尚有許多可為的空間,勿將資源錯放可能消失的替代役上,應重視長照的關鍵照護人力,他們早為台灣長照支撐起一片天。
募兵制逐漸取代志願役是既定政策,一旦採取募兵制政策,義務役將被取代,也就沒有替代役。目前國防部在兵源整體考量後,有剩餘兵力才規畫替代役,且替代役役期僅有1年,這是一不穩定人力來源,試問衛福部屆時「長照役」消失時,長照人力又將如何面對?
至今年9月底,從事居家照顧的照服員僅有近9000人,被視為長照的「主要」照護人力,而23萬2000多位的社福類國際移工卻被視為「次要」或「補充」照護人力。過去,在長照10年計畫中,排除已僱用國際移工的長照家庭,她們卻是台灣超過22萬長照需求的家庭中關鍵性照護人力。
此外,台灣至少有80萬的家庭照護者,過去,長照忽視家庭照護者的訓練與支持,也將聘有外籍看護的家庭排除在外,這是不公平的措施。長照2.0將執行的《長照服務法》,雖提供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但仍欠缺長期提供家庭照護者及國際移工,在不同病程階段所需完整的照護教育訓練及服務,這才是社區化、在地化的長照關鍵所在。
無論是家庭照護者、居服員、國際移工等,均應在社區照護支持網中,得到定期的照護訓練課程與支持團體服務。一方面,提供照護者的心理支持及紓壓機會,另一方面,提供照護經驗交流機會,以提升照護品質。照護是辛苦的工作,要有好的照護品質,必須先要有身心健康的照護人力,無論是本國或是外籍看護。
此外,對於居服員、國際移工的工作條件的提升與合理化、專業訓練及實習不足均應重視。居服員的社會地位、職業尊嚴及專業角色、生涯規畫、證照分級制度及薪資分級制等,是吸引人力投入的基石,對國際移工精神上的支持、居留權的申請、人權的保障等,仍極需政府重視。
照護人力包括家庭照護者、國際移工、居家看護等,缺一不可,再配合即將建構A、B、C三級長照的喘息服務支持網。建構完整的長照體系,必須對每一項照護人力的需求與培訓,給予完善規畫,以使用者為導向的服務思維,讓每一項照護人力能有效的進行照護工作,他們的照護能力影響著照護品質,更影響台灣長照體系是否能順利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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